19岁小伙多付910元车费索回无果自杀,司机责任引热议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3
河南鹤壁19岁小伙到上海打工,打车时错将100元车费付成1010元,索回无果后自杀。家属将司机告上法庭,社交平台曝光司机信息引网友谴责。律师解读多付车费属不当得利,家属追款及精神赔偿等问题受关注,事件也引发对青少年心理干预等反思。

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河南鹤壁19岁男子来到上海,本想投靠在当地打工的堂弟开启新生活,却因一次打车遭遇,让生命戛然而止。

19岁小伙

3月29日,小伙从上海虹桥高铁站下车,准备打车到浦东新区宝佳苑小区附近。他与一运营车辆司机私自约定了100元的车费,然而付费时因操作失误,支付成了1010元。司机收钱后开车离开,小伙发现后通过微信留言要求退款,司机却没有任何回复。

此后,小伙一直精神不佳,堂弟陪他去报警,警方仅提供了司机的车牌,其他信息一无所获。4月3日晚,哥哥得知弟弟有轻生念头,4日从河南赶赴上海,和家人及警方一同寻找。历经近6天,最终于9日晚上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弟弟遗体,确认其于4月6日凌晨3点多喝农药自杀。

多付车费

从事发到现在,司机从未主动联系过家属。刚开始电话还能打通,后来就再也无法接通。处理完弟弟的后事,哥哥把司机告上法庭,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司机返还多付的车费。7月16日开庭,司机也没有到场。

目前在社交平台上,疑似有人将司机的车辆、车牌信息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进行了曝光,相关话题词登上热搜,不少网友对司机进行谴责。那么,19岁男子错付的车费属于什么性质?男子的家属是否还能主张其他权利?车主的个人信息被扒,车主如被骚扰、谩骂,是否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认为,男子多支付的910元车费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司机无合法依据获得乘客多付的款项,导致乘客利益受损,应承担返还义务。从法律层面看,多付的款项可追回。家属已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司机返还多付的910元,法院有权判决司机履行返还义务。尽管司机在庭审中缺席,但法律程序仍会推进。

自杀

除了追回车费,家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证明司机的行为与男子自杀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例如,司机拒不退款可能加剧了男子心理压力,若法院认定其行为具有过错或违反公序良俗,或可支持部分赔偿请求。不过此类主张的成立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司法裁量。

也有观点从法律与情理两个层面分析司机是否担责。法律层面,司机催收910元车费是其合法权利,与男孩自杀无直接法律因果关系,极端自杀行为超出合理预见范围,且若司机未采用暴力、侮辱等非法手段,则不构成侵权或刑事犯罪。道德层面,若司机在男孩已显露崩溃情绪时仍强硬施压,或未尝试缓和处置,可能涉及人道主义缺失,但这属于道德评价范畴,非法律责任。

这起悲剧反映出一些深层问题。910元成为“导火索”,反映男孩可能存在未干预的心理危机,同时也暴露出家庭、学校、社区未能及时识别并提供心理/经济援助,社会缺乏高效危机干预渠道等问题。追责司机无法挽回生命,亦难获法律支持,更关键的是完善青少年心理干预机制、普及救助渠道、强化社会关怀文化,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pbootcms.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19岁小伙 多付车费 自杀 司机责任 不当得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