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区“遛狐”风波,暴露异宠管理困境

发布于:2025-08-05 阅读:0
近日,上海松江区一小区有人遛北美赤狐,引发居民担忧。狐狸主人称手续齐全且狐狸温顺,但专家指出其未被驯化有风险。各部门对管理责任说法不一,暴露出异宠管理在归置和执行上的漏洞。

最近,上海松江区洞泾镇塘和家园登云苑小区里,出现了一件稀奇事儿。从今年2月起,居民们总能看到一位邻居牵着一只狐狸在小区里遛弯。大家打听后得知,这只狐狸是人家饲养的“宠物”。这可让许多居民感到担忧。

北美赤狐

居民王女士经常带孩子在小区散步,多次看到邻居遛狐狸。有一次,狐狸蹿得很快,女主人差点拉不住,差点冲撞到老人和孩子。王女士觉得,这对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险,害怕狐狸会撕咬小朋友、冲撞到老人。5月31日,还有居民看到狐狸独自在绿化带徘徊,女主人在业主群求助寻找,这更让王女士担忧。

小区里能不能养狐狸,成了业主群里的争议焦点。居民张先生不支持在小区养狐狸,他认为狐狸具有野性,身上携带细菌,攻击性较强,在小区养不合适。喜欢宠物可以有很多其他选择。

为此,有居民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未得到有效答复。居委会说上门通知过了,派出所称狐狸不归他们管,归林业局管。王女士认为,哪怕有证饲养,也不代表可以在小区内随意遛狐狸。

那么,“异宠”究竟有没有政策界定呢?当地警方表示,猫狗有相关规范可实施管理,但狐狸就无能为力了。事实上,猫狗驯化历史悠久,安全隐患已知且有对应管理规范。而大家不太了解的“异宠”,更应该严格管理。然而,查找多个相关规定,并未查到具体哪些动物可以作为宠物饲养,这给管理部门的认定带来很大困难,也让“爱宠人士”能从自身立场寻找有利法律依据或解读。

7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属地居委会。一位负责人介绍,28日属地收到工单后对情况进行了排摸,证实这只狐狸确系居民当作宠物饲养。居委会向居民宣传了相关政策,城市社区并不符合饲养狐狸的条件。

当天,记者见到了从外地赶回来的狐狸主人王先生。他和爱人都是动物爱好者,这只狐狸取名“未央”,品种是“北美赤狐”,已是自家饲养的第二只狐狸。对于部分居民的担忧,王先生解释说,这只北美赤狐是幼崽,是外省开养殖场的朋友赠与,途径合法,且已带它接种过3针疫苗。他还曾在广东省林业局官方留言板上问询,当地林业局答复饲养北美赤狐不需要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等行政许可。王先生觉得,能办的手续基本都办全了,国家法律没有禁养的就视为可养。

异宠管理

对于居民质疑狐狸可能伤人,王先生表示“未央”从未接触过野外环境,性格温和。小区里还有居民会围观抚摸它,很受欢迎。他带“未央”遛弯经常选择深夜,遇到人群会特别注意控制距离。随后,记者和王先生来到附近一家宠物医院,见到了被寄养的狐狸。王先生把手放进去,狐狸都不咬他,他觉得狐狸和人类很亲近,从小人工代养大,行为模式和狗很接近。宠物医院负责人也向记者出示了小狐狸的疫苗接种记录。

但是,狐狸打过疫苗是否就能确保安全适合作为宠物饲养呢?记者请教了动物专家。上海自然博物馆研究员何鑫介绍,我国目前尚未有将赤狐驯化为宠物的先例,如果作为宠物饲养或者出售,其来源的正规性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赤狐没有被人类真正驯化,仍保留一定攻击性,需要更大的活动空间。而且狐狸尿液味道刺激性强,不适合在人居环境周围饲养。

松江区林业站方面告诉记者,7月31日下午,他们牵头召集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协调科、区农委执法大队及属地居委负责人召开协调会,确定北美赤狐在管理上属于畜禽。松江区农委执法大队解释,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市区内禁止饲养畜禽,北美赤狐不能在居民区内饲养,后续将由城管作为主要执法部门跟进此事。

然而,当记者向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实情况时,一位工作人员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反馈,称养狐狸是“宠物”管理,和城管没关系,他们负责家禽方面。

专家认为,该案例折射出“异宠”管理在归置和执行之间的缝隙。面对新生城市管理问题,涉及到的部门应该“同题共答”。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于居民适宜饲养宠物的范围和类型的建议性指导,可以尝试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同时,要健全相关的配套协调和联动机制,请相关专业部门配合城管完成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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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海小区 北美赤狐 异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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