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6名学生参观矿厂溺亡,涉事企业或担刑责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2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老师受伤。涉事矿厂已停产,中金黄金致歉且股价大跌。律师称企业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学校也可能担责。目前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起悲剧令人痛心。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学生溺亡

7月24日,中金黄金发布情况说明公告,表达了对遇难者的沉痛哀悼,对伤者和遇难者家属的诚挚慰问,并对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然而,公告未能阻止其股价下跌。当日早盘,中金黄金低开,盘中一度跌至14.61元/股,跌幅超8%,午间收盘时虽小幅回升,仍跌4.97%,报14.84元/股。

涉事矿厂现已停产,中金黄金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抓紧处理善后工作。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一位老师称,此类参观学习学校已组织多年,以往都很安全,没想到今年发生意外,学校领导和老师已前往现场对接处理。

中金黄金

有律师指出,若认定涉事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明知格栅板有安全隐患却未整改,极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涉事企业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民事上需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行政上,此次事故属较大事故,企业可能面临100万至5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会被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刑事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

同时,东北大学作为组织方也负有一定责任。学校有义务进行风险评估,将参观风险和注意事项告知学生。若未尽到这些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目前,属地党委政府、东北大学、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关于“格栅板脱落”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之中。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明真相,给遇难者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也希望各企业和学校能以此为鉴,加强安全管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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