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身世反转引深思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2
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姐姐主张分房,弟弟持公证材料不让。调解中发现两人均为收养,法院调解后房产归弟弟,弟弟给姐姐55万补偿。此事引发网友对亲情与财产的讨论。

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里一场遗产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八旬老人离世后,姐弟俩为300万元房产和银行存款争执不下。法庭上,双方争吵激烈,孙大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孙小弟则攥着公证材料寸步不让。

遗产纠纷

案件源起于一套300万元的拆迁房。1966年,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的签名捺印。王大娘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开庭,孙大姐一方提出新诉求要求分割房产,孙小弟坚决反对,调解陷入僵局。然而,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原告代理律师突然拿出证据,证实孙小弟也是收养的。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让孙小弟难以接受。

收养关系

法官班耿齐考虑到双方诉累,坚定“调解为先”思路。他改变调解方式,“背靠背”地做双方工作。对孙小弟强调老人希望姐弟和睦的遗愿,对孙大姐提及调解定下的补偿款也是老人的心意。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孙小弟所有,他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

从法律角度看,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依法不属于遗产范围。然而在亲情面前,法律的冰冷与亲情的温暖形成鲜明对比。这场纠纷反映出非亲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微妙处境,也警示人们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提前规划、明确分配至关重要。

法院调解

网友对此事看法不一,有人唏嘘亲情抵不过金钱,有人从法律角度提醒提前立遗嘱。其实,养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情本是最珍贵的遗产,可现实中很多家庭因财产问题让亲人反目。希望大家能珍惜亲情,别让金钱破坏了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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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关系 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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