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停车费定价,业主拒缴停车费致小区堵车9小时

发布于:2025-07-12 阅读:4
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原本免费车位7月1日起收费,包月350元或实时收费封顶20元。部分业主不满拒缴,7月9日致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堵车近9小时,有业主弃车打车。目前镇政府介入协调,当地缺乏停车费指导价标准。

近日,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停车费定价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业主拒缴停车费导致小区堵车近9小时,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小区堵车

原来,该小区原本一直为业主提供免费的车位使用服务。然而,到了2025年7月1日,开发商突然宣布车位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分为包月和实时收费两种,包月需缴纳350元,其中包含280元的车位租金和70元的管理费;实时收费每天封顶20元。这一突如其来的收费政策,让不少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感到难以接受。

7月9日,当这些未购车位的业主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拒绝缴纳车位费用,被物业人员拦住不放行。双方因此产生了争执,导致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被堵塞,现场多辆小车被困,交通陷入瘫痪。有急着办事的业主甚至临时弃车,把钥匙留在车上,选择打车离开。这场僵局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才被打破,堵门车辆陆续撤离。

业主弃车

对于停车费的定价,物业方面表示,开发商对未售车位拥有产权定价权,且该收费标准是参照周边小区380 - 410元的标准制定的。但业主们并不认同这一说法,他们提供的数据显示,相邻安置小区租金仅150元/月,而且此前小区长达一年的免费停车期让业主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此外,70元管理费的服务内容也成为了争议的焦点,物业未能公示具体的服务清单,业主们质疑其收费的合理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车位产权方只需在显眼处做好收费告示牌即可。但《民法典》第278条明确要求,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收费标准需经“双过半”表决。而该小区入住率不足50%,尚未成立业委会,开发商仅凭一纸公示便单方面定价,既未履行法定协商程序,也未公开成本构成,这本质上是对业主知情权与议价权的剥夺。

停车费争议

目前,城门镇政府及城门派出所均已介入协调此事,将收费缓冲期延长至2025年7月20日24时,已缴费车辆的有效期也将统一顺延,从2025年7月21日起正式计算。不过,当地缺乏停车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相比上海、杭州的备案制存在制度空白。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停车费的定价和管理,实现停车费更加合理、公正和透明。

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在处理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问题时,应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市场调节价的监管,填补制度空白,避免类似的矛盾冲突再次发生。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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